财政部今后将继续加大支持力度,抓紧完善各项财税政策,建立健全节能长效机制。财政部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,大力支持非粮生物能源、风力发电、太阳能光伏发电、秸秆能源化利用以及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城规模化应用;重点支持节能量在1万吨(含1万吨)标准煤以上的燃煤工业锅炉(窑炉)改造、余热余压利用、节约和替代石油、电机系统节能和能量系统优化等项目实行节能技术改造。
中央财政还将鼓励经济欠发达地区尽快淘汰电力、炼铁等13个高耗能、高污染行业落后产能;逐步建立一套促进高效节能产品包括节能灯、空调、电冰箱、汽车、建筑等终端民用产品推广的有效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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